我国婚姻制度当中有一个原则叫做一夫一妻制,也就是说一个丈夫和一个妻子能够同时存在于一段婚姻,而不可以存在一个丈夫多个妻子的这种情况,如果出现了的话,那么很有可能触犯了刑法当中的一个罪名,叫做重婚罪。
也就是说在一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中一人在外面和另一个人又进行结婚登记,或者是过上了事实上的夫妻生活,那么此时就触犯刑法当中的罪名。而如果在重婚的过程当中,与重婚的人签订了一个离婚协议,对于财产和债务进行了划分,此时这个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这种情况。
对于这种情况,我国法律规定是不可以认定为离婚协议有效的。具体来讲,我们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第一,非法所签订的合同或者是协议本身就是无效的。
1.我国合同生效一共有四个条件,分别是主体合格,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内容符合公序良俗,双方意思自治,所以在签订合同的过程当中,必须要对合法的事物才可以签订,而重婚本身就是一个非法性质的行为。
2.对于这种非法的行为,再怎么双方意思自治和主体合格所签订,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就属于合同无效的条件之一,那么此时合同不发生任何的效力,如果出现了纠纷的话,也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第二,离婚协议所解除的是婚姻关系,而在重婚的过程当中是不存在法律上所认定的婚姻关系的。
1.由于在我国离婚是对于合法的婚姻关系的解除,在签订的离婚协议之后,只要双方对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和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分割问题作出一个明确的划分,那么此时就可以到结婚登记部门去领取结婚证了,所以当本身结婚这段婚姻关系就不存在的时候,离婚就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解除,那么这个协议没有对象的话,也是不可能生效的。
2.同时还必须要注意的是,在重婚的情况之下签订了离婚协议,那么就一定会对第二段婚姻的财产等问题作出一定的划分,在进行划分的时候,由于本身就是一个违法的行为,那么在离婚了之后是不可以对原配的财产做出任何的分割的。
3.由于在划分财产的时候,男方的一部分财产一定是自己和原来的妻子所共有的,此时划分给第二个妻子是对于第一任妻子的一个伤害,那么此时原来的妻子可以拿出法律武器,并且取得相关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一种侵权行为,二者的离婚协议书是不可以伤害到自己的财产的。
以上的这些回答就是在我国如果出现了离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到底是属于无效还是有效的行为,以及就算在重婚了之后又和重婚者签订了一个离婚协议书,这个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应当怎样判断。在这过程当中一定要注意保护原来妻子的个人合法权益,而不能私自的划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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