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处于怀孕期间的女性是很脆弱的,而此时为了加强对怀孕女性的保护,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原则上不允许男方提起离婚诉讼。不过此时允许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离婚,那在怀孕期间女方可以提出离婚吗?下文中律图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怀孕期间女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新中国建立之前,广大妇女在君权、父权、夫权的统治下,她们的各种权利、特别是人身权利根本得不到保障,自由择婚更是无稽之谈。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努力,党和政府虽然特别重视对她们的保护和关怀,并出台了各种政策和制定了许多法律法规,但是,作为妇女、包括儿童,她们毕竟是社会、家庭、男人面前的弱势群体,再加上国家的法律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还不健全,所以,如果我们不在现有的法律规定中尽最大努力地保护她们,她们与男人的平等,在社会中的地位平等就很难实现。因此《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对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而女方可以提出离婚的规定就体现了上述对她们的特殊关怀。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这一规定说明三个问题:
一是讲,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请求。也就是说,在上述时间内,男方没有提出离婚请求的权利;
二是讲,女方在上述时间内,提出离婚的请求,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受理。
三是讲,男方在上述时间内的离婚请求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提出,并经人民法院确认有必要时,才可以受理。这就不难看出,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目的就是为了从根本上明确对妇女儿童的保护。
二、起诉离婚应满足哪些条件?
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男方不得起诉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
满足了起诉条件,然后提起诉讼离婚,并不代表着就能够达到离婚的目的了。要想达到离婚的目的,当事人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对离婚证据的收集,包括对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收集、离婚财产方面的证据收集以及子女抚养方面的证据收集等等。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