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一方患有精神分裂症,这样的情况是不允许申请结婚登记的。但现实中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就是在结婚的时候精神没有问题,但由于婚后压力比较大患上了精神分裂症,那此时一方结婚后得精神分裂能离婚吗?律图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婚姻关系能自动解除吗
这个问题是出现频率最高的,尤其是经常被问到分居两年是否就算自动离婚这类问题。回答是否定的,我国的法律没有规定自动离婚一说。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上述两个条款说明,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且只有两种方式。
一种方式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出于自愿,并就子女抚养问题和夫妻共同财产分配问题已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可持有效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按规定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后婚姻关系才予以解除;
另一种方式是诉讼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或者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就子女抚养问题或夫妻共同财产分配问题没有达成共识的,当事人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下达的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书生效以后,婚姻关系才得以解除。
二、结婚后得精神分裂能离婚吗
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
婚姻无效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专门用来解决违法结婚问题的。
如果婚前女方患有精神分裂症,但在登记结婚期间,如果女方的病情稳定,处于精神分裂症缓解期,能良好地辨认婚姻有关事务的权利和义务,能完整、正确地作出意思表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够作出对缔结婚姻的真实表示。
此时一方以妻子患有精神分裂症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依据不足。
如果在结婚之后发现一方患上了精神分裂症的,此时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当然,要是本身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时候,一方精神就有问题,属于医学上面禁止结婚的疾病,那这样的婚姻只会被认定为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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