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结婚是个大问题,其实离婚也是个大问题,结婚不容易,想要离婚也是很不容易的。比如如果双方都在外地,或者一方是本地人但是另一方不是,而不是本地人的那一方想要起诉离婚,那么该怎么办呢,律图小编为您整理了外地人在上海起诉离婚手续的一些相关情况以供借鉴。
一、离婚手续怎么办
1、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的,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2、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需要准备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结婚证、证据等材料。
只要双方都在上海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话,可在上海法院起诉离婚,具体手续如下:
双方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一个月内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1、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递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1、双方持以下材料(1、双方户口本 2、双方身份证 3、结婚证 4、一寸免冠近照两张 5、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3、通过后发给《离婚证》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外地人在上海起诉离婚手续的大致情况就如上所说了,一般情况下呢,如果一方是上海本地户口就是可以去起诉离婚的,又或者是双方都是外地人但是都在上海居住了一年以上,那么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起诉离婚的。律图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