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夫妻需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也不是受那么容易的事情,此时也需要满足《婚姻法》中规定的条件才行。那到底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条件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就为大家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精神,解除婚姻关系一般须具备下列要件:
1、婚姻关系合法。
包括合法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且不属于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情况,以及事实婚姻两种情况。
2、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准予离婚的要求。
我国婚姻法概括性地规定了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标准,同时也列举了确认感情确已破裂的五种情形。只要当事人举证证明夫妻一方或双方有上述行为,即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3、不具有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
相对方如具有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请求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主张就不能成立。如现役军人对其非军人配偶离婚的主张,享有法定的抗辩权、女方在特殊情形下对男方在特定期间内的离婚主张的抗辩等。
4、不存在解除婚姻关系的妨碍性事实。
主要是指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程序性妨碍。
二、离婚登记要注意些什么
1、离婚登记要到哪里办理?
婚姻登记机关只受理双方或其中一方是内地居民的离婚登记。没有在内地办理,双方也没有内地常住户口的当事人要求在内地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结婚时是内地居民,而要求离婚时双方均已移居国外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双方均已加入外国籍,婚姻登记机关也不能受理。如当事人一定要求在内地离婚的,可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
2、离婚登记要提供其他证明吗?
按新《条例》规定,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不需提供单位的介绍信,只要当事人符合条例规定所需证件和条件的随到随办。新《条例》实施后,各婚姻登记机关绝不允许再出现先让当事人进行司法调解再受理离婚登记的现象出现。办理离婚登记必须提供双方的。若结婚证丢失,当事人户籍本上婚姻状况的最终记载为与某人结婚,也可以认定双方当事人是合法的夫妻关系。该户籍本经当地公证部门公证后与结婚证有同等法律效力。或先补领结婚证再办离婚登记。
3、登记离婚后,结婚证是否要注销?
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后,婚姻登记员在离婚当事人的结婚证书上直接写上“双方已离婚,本证件作废”,注明日期并加盖公章,再将结婚证退还当事人保存。凡离婚登记后有争议问题,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再受理。
关于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条件内容,律图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要是不符合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条件,自然夫妻也是不能离婚的。当然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债务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