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找当时主办案件的法官进行补办。这种情况往往适合于刚办理不久的离婚案件,离婚判决书丢失后可联系当时主办法官,重新复印判决书并盖章。
2、到当时离婚诉讼的法院档案室去调取档案。离婚判决书丢失后,当事人可拿着相关证件到之前办理离婚诉讼的法院档案室进行调取案件材料,然后进行复印并在相关部门进行盖章,效力等同于原判决书,不一定非要原件。
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有人说:“拿到离婚证书才算离婚,就算有离婚判决书也不行”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因为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所以当事人不需要将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
如果想再婚,那么当事人直接带离婚判决书和身份证明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就可以。
法院判决离婚后,离婚判决书何时生效,影响到当事人很多核心利益。比如财产分割,甚至是再次登记结婚是否合法等。因为我国采取二审终审制度,故判决书的生效时间也随着是一审还是二审判决书而定。下面介绍关于离婚判决书何时生效需要注意的几种情况:
如果是一审的离婚判决书,那么签收离婚判决书第2天起算15日,若在这段时间内双方均不上诉的,则上诉期满后(15天)判决书生效;
如果是二审的离婚判决书,那么签收离婚判决书签收之日起即生效,因为这是终审判决;
3、其他说明
如果拿到的是一审判决书,建议找主办法官开具生效证明,避免重婚。原因是,对于第一审法院的裁判文书或者裁定,如果当事人没有上诉而导致一审判决或者裁定生效的,则当事人可要求法院开具判决生效的证明。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判决书是由法院来进行颁发,如果判决书丢失,那么对于当事人就需要及时的补办,一般是可以找主办此案件的法院进行处理,如果丢失不进行补办的话,那么就会影响到自己再次结婚的,所以,在办理时多咨询一下当地的部门,这样才不会浪费自己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