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社会进步,生活节奏加快,由此而来的就是婚姻的不和谐。两口子往往一拌嘴,止不住火,就把婚离了。正所谓结婚快,离婚也快。那么,如果夫妻中一方要离婚,另一方却不同意的话,要怎么做呢,涉及到的离婚方式是哪些?以下内容一一讲解
首先,先说一下离婚的方式,离婚也就两种形式:一种是双方协商完毕,均同意的离婚,用小情侣的话说,这叫和平分手;一种是一方不同意,一方却偏要离婚的状态,这种相对就要复杂一些,法院在处理类似于后者这类问题时,就要花费很多心思。既要满足双方,又要遵守法律,介于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二者之间的尺度的不同,后者常常要处理较长时间。
让我们分别来看。前者,双方已经协商好财产的分割,债务债权的处理以及孩子的抚养后,按照婚姻法规定,仅需带上各自的身份张,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离婚手续即可。比较难办的就是后者:协商不成或是一方不同意离婚,进而拒绝协商。那么坚持离婚的一方就要带着诉状、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和一些可以诉诸双方共同财产的凭证,例如:房产证、车辆登记证明等,到居住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将对夫妻双方展开调查和评测,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等等许多方面,最终得出综合分析,如果认定了二者感情已完全破裂,再无复合的可能,就查明相关事实依法判决。然而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呢?就只好向法院起诉离婚。
第一次起诉通常不会得到应允,为的是再给对方一次机会,看他能否改过自新,通过努力表现获得想离婚一方的原谅,使婚姻维持下去。也许两人只是一时的脾气,通过这样一番处理,基本上就踏踏实实的生活了。然而,倘使二人的婚后生活依然不顺,当初坚持离婚的一方在六个月期满之后,仍然坚持向法院起诉离婚,那么,法院也就基本上判决离婚了。
最后再说说后者协商的一些问题: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跟母亲一起生活;对于两周岁到十周岁的子女,法院会根据有利环境、父母双方的学历、工资,依赖程度等方面综合分析,进行判决;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随子女本人的意愿进行判决。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