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收集哪些证据比较有利?
围绕感情破裂搜集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争夺孩子抚养权所需要的证据
对于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的离婚案件中,法院的裁判标准是看谁更有利于抚养孩子,更能够给孩子的成长教育生活提供更好的环境。
那么为了证据自己适合,应当向法院提交自己的收入情况证明,工作证明、自己平时与孩子更多时间相处的照片、视频、学校情况等等。
同时为了证明对方不适宜抚养孩子,也可以提供相应证据,比如对方工作方面的证明,总出差没有时间照顾孩子,身份健康方面的证明,有过错不良习惯等书面文件,司法文书等等证明,以便法院查明对方不具备抚养孩子的条件。
另外,对于抚养费的争取,也可以要求法院调取对方的收入情况证明,从而确认抚养费的合理金额。
离婚诉讼的主体资格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 离婚诉讼相关书籍 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三、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四、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五、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六、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七、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
对离婚诉讼的两点特别规定。《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到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错误的除外。根据相关的规定,现役军人提出离婚,须经团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并出具证明。《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综合上面所说的,起诉离婚一般是针对于双方不勇协议离婚而所用的方式,使用这种方式那么是必须要有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这样法院才会判决离婚,所以,对于离婚最好还是要好好的协商,不然就会等很长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