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孩三岁离婚会判给谁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母亲,男方支付抚养费;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以将来对孩子医疗、教育、健康成长等较好的原则来综合认定;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主要取决于孩子的意愿。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官为了孩子的成长,一般不会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如果孩子一直是跟着女方一起生活,孩子的父亲没有经常照顾过孩子,按照常理,孩子跟着女方会比较好。
二、离婚后子女归属的原则
(一)确保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
夫妻离婚导致家庭破碎,对孩子的伤害是最大的,所以子女的心结以及保护孩子健康成长就成了离婚时孩子抚养问题的关键。在处理这一类问题上,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那就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所以如果有不良习惯、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这样的情况的话是得不到孩子的抚养权的。
(二)哺乳期内孩子归女方的原则
一般来说,在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孩子应随女方生活。现行法律没有对哺乳期作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都属于哺乳期。
本条原则也有例外的情况,如果孩子的母亲患有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疾病以及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情形的话,孩子的抚养权就会判给孩子的父亲。
(三)哺乳期后的孩子抚养权
从司法实践中得出哺乳期后的子女指的即是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通常是由父母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出结果,就由法院判决,主要会结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加以处理。
离婚后孩子的判决需要结合实际的物质情况以及自己利益维系的基础,进行分析解决,所以自己可以进行有关的资料收集从而有效的保障自己的利益,所以在生活中此类问题的处理,更多的是自己进行一定的咨询从而更好的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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