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3、看是否有犯罪行为。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4、看有无禁止性结婚的疾病。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二)能够证明对方有过错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重婚、与他人同居的证明。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离婚证据。
2、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明。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明。提交居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三)离婚过程子女抚养方面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抚养费的证明,提交双方的收入证明。
2、抚养权的归属证明。根据孩子的年龄和具体情况,提交有利于争取抚养权的而相关证据。
(四)离婚过程中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证据的收集技巧
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存款、公司股份、股票、车子、债权、住房公积金等。如果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证据,更应该掌握收集证据的技巧,技巧分类如下:
1、双方有财产约定,提交协议书;
2、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提交银行帐号;
3、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
4、有机动车,提交车辆行驶证;
5、有房产,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交款发票;
6、在公司拥有股权,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
7、有债权债务的,借据、相关的佐证证据。
无论是哪种方式下的离婚,其实证据都是比较重要的一方面,尤其是在诉讼离婚中,如果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或者不够充分的话,那就会对最终法院的判决造成影响,此时的判决结果往往会对其不利。由此可见证据是多么重要,而在取证的过程中也要讲究一定的方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