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比较常见的一个行为,因为婚姻法中对于婚姻的规定是自由的,也就是说双方结婚的这个行为是自己的意思表示的过程,是双方自己自愿的行为,所以任何人都不可以干涉,以前旧社会的父母之命媒妁之约也就没有法律效力了。那么关于离婚诉讼庭审后应该干什么?
一、离婚诉讼庭审后
这个时间无法计算,应该根据法庭是否当庭审判来决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r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r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r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r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
: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离婚诉讼开庭原告是否可以由律师代为陈述?离婚诉讼案件是民事类案件,民事类案件的委托律师的行为属于民事诉讼法的内容,案件的当事人有权利委托律师为自己辩护,但是律师必须是在当事人的委托范围内行使权利,但是不能为当事人做最后的陈述。
离婚诉讼庭审后应该干什么?庭审了之后就是正式进入到法庭审理的程序,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等阶段,等所有的程序都完毕了之后,当事人做最后的陈述,然后就是法院休庭进行对案件的整理,审判,最后做出裁定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