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物欲横流的都市里,离婚已经成了家常便饭,小两口一有点不合就要提出分手,也许是一时冲动,也许是在压迫中爆发,但是只要你在婚姻登记处的离婚协议上签了字,那就已成定局,尽管事后想挽回,但却不知该怎么做,这时候人做事最容易不考虑后果,那么你知道离婚后合同被其中一个人偷走了违法吗?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普及一下。
如果离婚协议合同被其中一方偷走了,你能拿出证据来,那么偷走一方就是违法的,还有如果偷走一方还公开或者销毁协议合同的话,那么问题就更加严重了
(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五)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
(六)利用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婚姻登记档案的内容,不得损害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七)婚姻登记档案不得外借,仅限于当场查阅;复印的婚姻登记档案需加盖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的印章方为有效。
那么你清楚了离婚后合同被其中一个人偷走了违法吗?人难免有冲动的时候,但是现在这个社会哪里都要讲究法律,它不会因为你一时冲动就给你网开一面,所以不管再难受再无法忍受都要考虑下后果,关于离婚后合同被其中一个人偷走的情况一定要理性对待,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最好咨询一下我们,尽量不要给双方留下不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