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的人都认为当今时代用钱就能够解决生活当中绝大多数的事情,甚至很多人都在自己打离婚官司这件事情上,宁愿多给律师支付一些费用也不愿意出庭面对,企图通过工作忙,没时间等这些借口不出庭。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当中对本人不在律师能代本人起诉离婚的这个问题都有着明确的规定。
一、在我国本人不在律师能代本人起诉离婚?
因为离婚与否是涉及人身权利的重大问题,应当由本人作出,即使原告聘请了律师作为代理人,并特别授权给律师,律师也就财产等部分有权代表原告作出处分,律师是无权就身份关系方面的进行处分的。如果
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协议离婚和被告起诉离婚可以的)。
2、原告有合理的客观理由不出庭的,必须提交书面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出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特殊情况一般指原告身患重病、因为自然灾害无法出庭等客观原因。
3、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离婚诉讼中,被告并可以不到庭参加诉讼
民诉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缺席方的权利救济和保护
不论缺席方是的确无法获知诉讼离婚开庭信息,还是恶意回避的,只要缺席方认为财产分割有错漏,或者对子女抚养权有异议,或者对债务承担比例不服的,缺席方都可以就财产和子女提起申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和变更抚养权;或者缺席方重新提起诉讼,请求依法重新财产或变更抚养权。
但是在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且判决已经生效的情况下,缺席方不得就离婚提起再审。
四)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在国内居住的,可以委托律师办理,本人不回国参加诉讼。
在国内法院进行离婚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国律师作为代理人,国外律师只能以公民代理人的身份代理,参考《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可否不回国进行离婚诉讼》
二、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何收集?
离婚案件中,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相对其他方面证据而言是比较难收集的,尤其是涉及婚外情、第三者等一方存在过错的情形。
证据有:夫妻中任何一方存在、与他人同居、遗弃、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并屡教不改的,以及夫妻已经分居两年,都属于法定判离的情节。是否存在上述情况,法院要看双方出示证据而定。
离婚案件中,有关重婚、同居、婚外情等情感过错的证据最难收集。一般存在这种情形的当事人都比较隐蔽,轻易不会暴露自己,许多受害方当事人无奈地放弃了取证。那么,在实践中这部分情况需要什么证据证实呢?从传统的证据来说,能够证明过错一方存在上述情况的,一般是经常居住地的邻居、朋友、街道或居委会的证明。随着网络的发展,电子证据这一证据形式也随之进入司法领域,像手机短信、MSN、QQ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录音录像等在一定条件下都可以作为证据。
由此可见,本人不在的情况下律师只能代替当事人提交诉状,但是当事人不出庭的话,是没有办法正常开庭审理的,相信对本人不在律师能代本人起诉离婚比较关心的这部分人员,肯定心里面想的也就是让律师全权处理整个离婚官司,不过只要夫妻双方都在国内,没有什么特殊情况的话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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