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时代,男女之间的感情虽说不像古代可以三妻四妾,但是在如今这个感情速食的年代里,男女闪婚或者闪离已成为很普遍的现象,有些夫妻选择诉讼离婚耗费了很大的精力,法院也没有判离婚,那么第二次起诉离婚没判离该怎么办呢?
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原则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第一次未被判决离婚,第二次提起诉讼也不一定会被判决离婚,主要看证据是否充足的表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
面对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律问题,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但是却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进行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
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依旧不判离,如果法院仍不判决离婚,你可以上诉或者过半年之后再次起诉离婚。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依然会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法律规定来审查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法院才会判决离婚,与第一次、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诉离婚没有多大关系。
世界上没有离不了的婚姻,只要想离婚,离婚仅是迟早的问题,需要一个过程,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要急着半年后就马上提起第二次离婚,第二次起诉前还应当继续准备离婚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且不可大意。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虽说协议离婚是最为有效的选择,但是决定离婚的夫妻双方往往已经撕破脸,甚至反目成仇,协议离婚很难正常进行下去,但是起诉离婚法院可能最后不会判决离婚,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没判离也不要着急,可以继续上诉或者等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