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时候,如果男方是属于净身出户的这种情况的话,这肯定是夫妻双方协商的结果。因为我国没有任何一项法律规定离婚的时候是因为什么样的原因,对方就应该净身出户。而且净身出户基本上都是过错方选择的一种对无过错方赔偿的方式,问题是即使在签订了净身出户协议以后,很多人都对于男方净身出户离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还是不太放心。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也就是说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法院认为一般夫妻之间签订的忠诚协议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该协议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我国夫妻应相互忠实的精神,亦有助于社会公德,该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二、签订离婚协议需注意什么问题?
离婚协议,是指双方均表示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其中,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只有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才能生效。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中的“协议”是附条件的,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协议当然不能生效。
(1)必须双方自愿。非自愿采用威逼、胁迫手段签订的离婚协议的等部分的协议是无效的。比如对财产协议的某部分不签就要杀害对方、或对方的亲属,被逼方无奈签署的部分。
(2)应由双方亲自签署,不得由他人代签。
(3)离婚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如双方离婚,规定另一方不得离家,即所谓的离婚不离家,这一条款违法了《民法典》的规定,干涉了另一方的婚姻自由,是无效的。
(4)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包括子女的利益。如有的协议中以抚养费为筹码,约定放弃探视权不付抚养费,这一条款因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
(5)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条款。
(6)离婚协议应当履行,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经过法院认可,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结合我国的《民法典》以及法庭审判的相关规定,男方净身出户离婚协议其实是受法律保护的。在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如果男方对于净身出户是自愿的,那么法院肯定也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并不是所有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因为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而大打出手,也有一部分男方选择的方式就是净身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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