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经济帮助制度是为保障离婚弱势方的合法权益而建立的一种权利救济制度。它不是夫妻间的扶养义务,而是为保障婚姻关系解除后困难方的生活需要所规定的法律保障措施。如何理解离婚经济帮助制度,请阅读下文了解。
在理解经济帮助制度时,应注意把握以下两点:
1、经济帮助是指夫妻离婚时,因一方生活确有困难,经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由有条件的一方从其个人财产中给予另一方适当资助的制度。经济帮助既不以一方付出更多的义务为先决条件,也不以一方是否有过错为必要,而是以一方在离婚时存在生活困难为前提的,故与离婚经济补偿制度以及离婚损害赔偿制度都不相同,过错方只要符合相应的条件,也可以提出经济帮助的要求。
2、经济帮助也不能与夫妻间的扶养义务等同。夫妻间相互扶养的义务,以夫妻人身关系为前提,存在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且随着婚姻关系的终止而终止。而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的困难帮助,则以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以一方生活存在困难为条件,有条件的一方才有义务帮助。
因此,经济帮助不是夫妻之间互相扶养义务的继续和延伸,而是离婚的效力,属于婚姻法上对离婚时生活困难的一方予以经济保障的救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