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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在做出了一审判决之后,判决尚未生效之前,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然后进入二审程序。离婚案件也是属于民事案件的,那么离婚案件可以上诉吗?针对这个问题,律图小编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当事人对一审判决是否有权上诉?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审判决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
2、对于调解结案的,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提起上诉,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状,口头上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离婚诉讼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民事判决或裁定,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或变更原审裁判的书状,称为离婚上诉状。离婚上诉状的作用,主要是有利于保护第一审离婚案件败诉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防止错案的发生,有利于保证审判质量。
(一)必须是离婚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别人无权提起;
(二)必须是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裁判不服所提起的;
(三)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向制作第一审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状中最主要的部分是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即明确自己上诉要达到的目的,如请求变更子女的监护权,请求撤销原不准离婚的判决准予离婚。上诉的理由主要是针对一审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的不当和错误,以及程序违法方面的问题,提出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包括在一审程序中未提供的事实、理由和证据。
法律中规定,离婚案件在做出了一审判决之后,要是当事人表示不服的话,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的15日之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诉讼。因此,离婚案件可以上诉。但同时也需要注意,若是做出的二审判决的话,那么此时就不允许上诉了,在当事人收到判决书的同时就生效,具有了法律效力。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周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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