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军婚指的是与现役军人之间的婚姻。随着近年来我国离婚率的不断攀升,军人离婚的也不在少数。那么军婚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是律图收集整理一些相关资料,为您解读军婚起诉离婚的程序。
根据2001年11月颁布的 《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谨慎,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军队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
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除此以外,军人离婚的审查、登记等程序与一般离婚相同,均适用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
诉讼离婚的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上面的材料是律图整理的关于军婚起诉离婚程序的资料,军人和普通人一样,面对婚姻都是自由的,并不受其身份的影响。如果对于此类问题还是有疑问,应多找一些资料来了解,还可以直接向我们律图网站来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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