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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诉离婚的时候,除了要知道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外,当事人还需要准备好相应的起诉材料,否则也会导致法院不受理案件。现实中,很多人对起诉离婚所需要的材料不清楚,接下来,律图小编就来告诉大家离婚诉讼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一、离婚诉讼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1、离婚起诉书一式三份;
2、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
3、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式三份。
4、涉及子女抚养权须提交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5、涉及财产争议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财产拥有合法权的有关证明;
6、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离婚诉讼的程序和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一样,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二、离婚诉讼的步骤是怎样的
1、审理前的准备
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通知各个当事人参加诉讼,让被告准备答辩,应对诉讼等。
2、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开庭过程具体要经历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合议庭合议等步骤。在这个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原告、被告提出证据、表明自己的观点,也可以在辩论阶段正对对方观点提出反驳,充分的发表自己的意见。
3、作出判决
法庭会根据合议庭合议的结果作出判决。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的15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是不能申请再审的。这是因为在终审判决准许离婚后,当事人又在这段时间内再次结婚的可能性,这种再婚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对于离婚判决中涉及到的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是允许当事人申请再审的。
在诉讼离婚的时候,只有充分了解离婚诉讼的程序,清楚把握诉讼的每一个步骤,才能避免诉讼中不必要的麻烦。更重要的是,要弄清楚离婚诉讼提交的材料有哪些,当然也是不能超过规定的诉讼时效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