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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生活中最为普遍的事情之一。离婚,基本上只要双方感情破裂都能离,但是与军人离婚就比较特殊了,主要是在条件的要求上面特殊。那么根据《婚姻法》中的规定,与军人离婚的条件有哪些?本文马上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
军人作为原告起诉离婚,如果被告不是军人,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也是军人,则可以选择向军事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军事法院试行审理双方当事人都是现役军人、部队管理的离退休干部、军队在编职工或者军内法人的民事案件。
申请宣告军人失踪、申请宣告军人死亡的案件,申请人向军事法院提出的,军事法院可以受理。
民事案件一方当事人为非军人的,由地方人民法院受理。
当事人向军事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实行自愿原则,即原告可以向军事,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原告是非军人,而被告是现役军人,如果被告不同离婚,一般是不判离的。法律依据是我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现役军人,是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具有军籍和军衔的军官、士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进一步规定,婚姻法第33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32条第3款前3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这里所说的“婚姻法第32条第3款前3项规定具体指的是: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与军人结婚严格,与军人离婚更严格,只有满足了相应的条件才可以离婚。具体与军人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律图小编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要是不符合这些条件的话,则想要与军人离婚就比较困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