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的快速进程可能也是离婚率居高不下的重要推手,而且也有很多的人甘愿背负着过高的诉讼费用,也要通过司法程序结束婚姻关系的同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些原告在知道了具体的开庭时间以后,仍然非常的担心原告起诉离婚开庭要带什么材料?一般原告在开庭之前就已经把身份证、诉讼状和证据清单提交到法庭了,所以开庭的时候只需要和律师一起到庭参加就行了。
原告需要准备的这些材料几乎是在开庭以前就全部提交上去了,在开庭以后就不需要带什么材料了。
去法院起诉离婚,通常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2、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主要是被告在开庭的时候需要携带和原告诉讼请求相反的证据以及答辩状,然后被告开庭就是到时候直接去就行了,在开庭审理的过程当中,可以结合被告方提出来的一些新的问题,再准备其他有利于自己的一些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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