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双方有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情形时有发生,双方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并依据事情进行审判。那么,起诉离婚几次可以判离婚证呢?一般来说若是离婚条件充足的话一次尽可以解决,若是证据不充足的可以提出二次诉讼的请求。
只要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就可以判决离婚。具体需要几次,要视具体的案情确定。一般情况下大多需要两次。
没有特殊情形的,一般离婚诉讼要经过两次才能判。
法律规定的离婚是要看感情是否破裂,但实践中,有的案子没有这方面的证据,一次一般不判决离婚,第二次再起诉,判决离的可能性较大。但也不是绝对的,有的可能要几次才能判决离婚,具体可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处理。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六个月才可以再次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两次就行了。
二、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综上所述,关于起诉离婚几次可以判离婚证的问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若是夫妻双方的感情不和或者有伤害到对方的证据,法院在审判的过程中就会允许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不同意离婚的一方应当尊重法院的判处,并不给相关人员造成困扰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