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夫妻离婚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时,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应给予相应的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二、离婚赔偿的条件是:

1、双方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合法夫妻身份是指男女双方经结婚登记已取得结婚证;同时也包括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公布实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因此,凡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或者不符合上述事实婚姻条件的男女,他们都不属于合法的夫妻身份。他们因分手引起的人身和财产纠纷,不适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法院是不会受理这类的损害赔偿案件的,也不会支持这类请求的。

2、双方已进入离婚诉讼程序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前提是离婚诉讼。因此,凡是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46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只有双方已进入离婚诉讼程序,才符合离婚赔偿的条件。

离婚案件中当事人提出离婚赔偿的情况很常见,但是法庭却不是每个案件都支持这样的请求,法院判决需要看是否有足够有效的证据证明你的主张才能够支持你。在上面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中的精神损害时,无过错方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过错方的责任。但是实际情况是,百分之八十的朋友没有收集证据的意识,导致在起诉离婚时,无法拿出强有力的证据证明对方的过错,因而提出的离婚损害赔偿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夫妻离婚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赔偿  赔偿词条  情形  情形词条  离婚  离婚词条  夫妻  夫妻词条  哪些  哪些词条  
离婚

 应该如何办理协议离婚?

选择不同方式来办理离婚手续的,此时当事人应该了解清楚相关的内容,否则自己花费了时间、金钱,最终也可能不能达到自己离婚的目的。那要是协议离婚的话,此时应该如何办理...(展开)

离婚

 对于离婚冷静期必须要吗?

一、对于离婚冷静期必须要吗?对于离婚冷静期必须要,法律规定协议离婚要冷静期,起诉离婚不需要冷静期,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是强制执行的,但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