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妻子用别人名字开店怎么分割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办的企业,若无特别约定,其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另一个女方弟弟挂名的独资公司,如果有证据证明其弟弟只是挂名而已,其实际出资、经营却属于你们夫妻二人,独资公司的财产也属于你们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出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公司股权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出资财产是个人财产,则公司股权属于个人财产。但在婚姻期间内公司的经营收益属于共同财产。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婚姻家庭编中明确规定了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综上所述,现在一些人会开店创业,夫妻结婚后,如果妻子用他人名义开店,而实际经营是妻子本人,并且出资是用家庭财产的,当然应该算夫妻共同财产。这样,一旦双方离婚,开店利润及固定资产都应该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这种情况,要防止一方以开店名义转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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