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感情最好的结合就是婚姻,而一场婚姻的结束并不是感情的终结,而是一段新的感情的开始。所以希望大家对于婚姻要有一个正确的观念。但是现实生活中还是有许多难免的尴尬问题,那就是一段婚姻并不能好聚好散,严重的还会将婚姻问题弄上法庭,甚至还会对离婚财产诉讼费谁承担的问题,在此小编为大家收集了一些资料,方便大家对于这方面问题的理解。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依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依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根据这一规定诉讼费有两类:一是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征收当事人应当交纳的费用;二是其他诉讼费用,就是在诉讼中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费用。
二、案件受理费包括两种: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因人身权利或其他人身非财产关系发生争议提起诉讼案件交纳费用。离婚案件就属非财产案件。
2、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因财产而引起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交纳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民事诉讼收费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离婚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1%交纳。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依据上述规定交纳离婚起诉费。
三、离婚诉讼费用是多少?
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
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离婚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离婚诉讼费:
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 10元;
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 510元;
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 1510元;
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 2510元;
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 5010元;
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 10010元。
离婚夫妻最多的问题就是离婚财产问题,他们会纠结于离婚之后财产怎么分配,由于私下和解达成不了协议,而不得不通过法律的手段进行解决,但是离婚财产诉讼费谁承担呢?一般都是案件审理结束以后由法院决定的。但是法院不能决定诉讼费多少,诉讼费都是和离婚财产相关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