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房产是一个家庭重要的固定资产,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要对房产的分割做出明确约定。有时候,房子是由一方婚前购买的,并不属于夫妻婚后财产。这种情况是非常容易引发纠纷的,那么婚前房产分割如何处理?律图小编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大家讲一讲。
一、婚前房产分割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需要参与离婚分割。婚前已经取得产权证的房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没有争议;而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产如何定性,现阶段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争议。但根据民法理论和所有权取得方式,此房产应属于出资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对各自婚前、婚后所得的财产的归属所作的约定。约定的内容可以是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1、双方协商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通常来说,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应该属于个人财产,婚前房产分割的原则是谁购买,房子归谁。如果是贷款购房,产权记在一人名下,而婚后两人共同还贷的,在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房子还是归产权人所有,对于房子增值部分和共同还贷部分,得到房子的一方要折价补偿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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