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婚前财产的证明是可以通过列举一些证据的方式来进行,包括单位所开具的工资账单。证明确实是属于婚前获得的。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婚前财产的范围(含债务)的名称、数量、种类、价法、状况等,将男女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详细得列一张清单。
3、上述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男女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权利归属于哪一方,如何使用等等。
7、其他应约定的事项,如对婚前债务如何清偿的约定等。
9、男女双方签字。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现实生活当中离婚类型的案件是需要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范围在进行确定的时候,需要进行一定的证据来进行证明。由于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之前个人所获得的一些财产,所以必须证明时间方面的问题是非常的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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