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女分手协议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新的《婚姻法》第12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双方一定存在同居关系,而不是普通的合租关系。
法律上的同居关系是指均无配偶的男女双方在未办理结婚登记,又不符合结婚实质条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所形成的两性关系。
同居关系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双方均无配偶,不办理结婚登记,也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以夫妻名义同居;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1)按财产与人身关系的联系性划分,可分为:
①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
如赔偿金、劳保待遇、怃恤金、转业安置费、医疗费、保险费、救济金等。
②非人身关系财产
如劳动创造的产品、工资、产权收益等。
(2)按财产取得方式划分,可分为:
①原始取得
如生产创造的财富、劳动所得、孳息。
②继受取得的财产
(3)按财产取得时间划分,可分为:
同居后取得的财产又分为共同生活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
四、男女分手一方索要分手费是否合法
男女分手一方索要分手费是否合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1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子长期的同居生活中会毕竟会产生共同财产的,所以要进行分割。如果主张分割同居期间共同财产法院是会支持的,要是以索要分手费支付一定的财务,则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索要分手费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相关规定的,无法可循,无据可依。所以说索要分手费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即使提起诉讼到法院,也得不到支持的。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民的思想观念也是会发生改变,一些情侣会选择在婚前进行同居,那么在同居期间双方的财产也是需要进行分配了,为了避免在同居分配财产时出现争议也是可以提前签订财产分割协议的,那么具体的分割原则和比例也是会根据双方协商和沟通来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