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在结婚以后如果已经有孩子的话,那么由于受到孩子的牵扯,所以实际上夫妻之间的有些责任和义务都是牵绊一生的。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想要把房子直接留给自己的孩子,但是在做出这一决定之前,也考虑过离婚房子过户孩子利弊分别是什么?只有在考虑清楚这些问题以后,才能够做出合理的决断。
一、离婚房子过户孩子利弊分别是什么?
(一)好处
1、减轻未成年子女将来生活的负担,为其生活添置必要财产。
2、万一将来开征遗产税,可规避税收。
3、可有效逃避债务。
(二)弊端
1、由于房产给子女,将来子女成家立业,如果有孝心,可能没多大关系,但是如果子女不孝,当事人可能对自己晚年生活没有保障,至少会有后顾之忧。
2、房产给子女,如果当事人再婚,可能有很多障碍,因为再重新组织家庭,一般需要住处,但房产已经属于子女,也会有很多法律纠纷。
3、子女取得财产,有可能产生依赖性,或者减低其艰苦创业的奋斗精神,现在很多家长都会鼓励子女自力更生。
二、赠与房产过户的费用是多少?
(一) 签署确认书赠与人与受赠人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权证或 购买合同等;双方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另外,补充一点,在赠与业务当中, 如果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收费情况:签订委托书时至少要收齐工本杂费,其中包括测绘费,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 元,公证费每份200元,查册费100元。
(二)评估收费情况:评估费是该物业的评估价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由于是赠与业务,评估价通常会较市价低。
(四) 缴纳税费 收费情况:到房管局办理赠与登记,这个环节的收费比较复杂,到了房管局之后,会对该物业再重新作出评估,其中包括:契税为房管局的评估价的3%; 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0.5%;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为每宗80元(每多一位受赠人,则加10元)。以上三项一般都由受赠人支付。还有一项是土地出让金, 则按所受赠物业的房产性质而定,如部分没有交纳出让金的房改房则要赠与人补交。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赠与房产是房改房性质的,则经过此赠与手续之后,就改变 了其性质,转为商品房。
(五)出新房产证注: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是直系亲属、姻亲的话,则免契税。如父母与子女之间或夫妻之间的赠与则免除契税。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离婚房子过户孩子利弊肯定都是相对的。如果说将房子过户给孩子的话,肯定将来减少了孩子生活的负担,另外在直系亲属的房产赠与过户的时候是可以避免一些税收问题的。但是坏处就是,如果说房子留给子女,那么实际上抚养子女的一方如果以后再婚的话,房子的产权就很容易混淆。所以是否要将房子过户给孩子,还是出于个人的意愿要考虑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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