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有遗漏财产的并且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不过,当事人起诉分割遗漏财产的,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有遗漏财产之日一年内起诉分割。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转移财产一方可能要承担另一种法律责任,“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离婚时一方变卖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涉及其他责任的,将被依法追究。
通常在离婚之后还发现存在遗漏的财产尚未进行分割,多半都是因为另一方在之前有转移、隐藏的行为,从而导致在离婚的时候,这部分财产没有及时得到处理。而在离婚之后,发现存在这一情况的,也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这部分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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