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告不同意离婚的,争议焦点应为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应由主张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告方负举证责任。
2、涉及子女方面的举证责任
(1)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是女方与他人生育的。争议焦点应为该子(女)与男方有无血缘关系。应由男方负举证责任。
(2)双方的经济收入情况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原告(被告)的收入情况。由本人负各自一方经济收入情况的举证责任。
(3)双方争子女抚养权或都不想抚养孩子的,争议焦点为离婚后的子女归谁抚养;由各方负责各自对抚养子女有利或不利的举证责任。
(4)对子女抚养费给付标准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抚养费的给付标准;由双方就各自主张负举证责任。
(5)对探视方式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探视子女的方式。举证责任分配同(4)。
(1)对现有家庭财产的性质,即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或者是他人的财产,双方各执已见的,争议焦点为争议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原告(被告)个人财产或者某某的财产;各方就各自主张负举证责任。
(2)对财产的折价有争议,争议焦点为争议财产的估价标准;同上。经举证仍无法确定的,可采取竞价的方式,该争议标的由竞价高者得。
4、涉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处理
(1)债务存在与否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原告或被告主张的债务事实是否成立;由主张债务成立者负举证责任。
(2)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争议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举证责任分配分两种情况,如债务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由主张债务属个人债务负举证责任;如债务发生在结婚前的,由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方负举证责任。
5、对彩礼有争议的举证责任分配
(1)对彩礼数额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彩礼的实际金额。由各方就各自主张负举证责任。
(2)对彩礼是否应该返还是否符合法定情节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是否具有彩礼返还的法定情节,由主张返还方负举证责任。
离婚案件转移财产的举证责任是归主张者的,民事案件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应当积极收集夫妻共有财产的证据。比如,夫妻共有的:公司股东出资证据;公司相关财务报表;存折的开户行、账号;炒股账号;房屋所有权证;其它夫妻共有财产的发票,等。对现金、贵重物品注意保护。在必要时,可以申请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
离婚案件中,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数额往往争执不下,其主要原因是一方或双方隐匿了财产。通过诉讼离婚的几乎都是对于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结果。财产分割方案是证据所能证实的夫妻共有产决定的,当事人应注意收集夫妻共有财产的证据,这比去调查另一方的婚外情更为重要。
当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后,对方往往会闻风而动,转移夫妻共有财产。
因此,原告在起诉前,先不要打草惊蛇,应当积极收集夫妻共有财产的证据。比如,夫妻共有的:公司股东出资证据;公司相关财务报表;存折的开户行、账号;炒股账号;房屋所有权证;其它夫妻共有财产的发票,等。对现金、贵重物品注意保护。在必要时,可以申请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当然,夫妻闹到离婚这一步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双方都不会不知道,作为被告一方,也应有所警觉,对夫妻共有财产采取相应措施。
三、离婚时出现以下情况转移财产无效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司法实践的处理时,一般应把隐藏、转移、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毁损、变卖的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