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出轨的情况下,上诉也是可以进行合法的财产分割的,婚内出轨并不意味着不可以分财产。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
婚外情财产如何分割关键在于如何认定对方是否重婚、是否是与他人同居的行为的这些认定难点。主要原因在于证据的收集。因此,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的,可以选择在律师的帮助下收集丈夫出轨的证据,证明丈夫具有婚外情的情况,且婚外情的情形是属于可以影响离婚财产分割的行为。
二、怎样做才能让对方少分财产?
一方请求少分或者不分给另一方共同财产的,一般应举证证明下列要件事实:
1、共同财产权利客观、现实的存在。
可以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1)离婚诉讼书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离婚诉讼书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离婚诉讼书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婚诉讼书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离婚诉讼书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2、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
在离婚过程中,一方隐瞒真实情况、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屡见不鲜。为了保护财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请求人在证明被请求人有符合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所列举行为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对方少分或者不分得共同财产;事后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再次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并且可以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得共同财产。
需要明确的是,婚内出轨并不一定构成离婚诉讼案件中的有过错方,法律中规定的构成有过错行为的是重婚和家暴,因此婚内出轨的情况下并不等于不可以分得财产,具体的情况需要由另一方举证来进行认定,一般情况下上诉是可以分得财产的,但根据出轨性质的不同可以少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