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女方怎样才能多拿财产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如果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则有权请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
以及一方有吸毒、赌博等不良恶习的,不影响财产分割
变卖财产:私自那财产变卖只是改变财产形态。但是如果把变卖房子的钱存起来,或者已经花了,最终未必会少分。如果变卖房产后,房产涨价了,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有上诉情形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这并不影响财产多分或者少分。
总之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时财产分割原则有多个,但基本原则是: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原则(不论女方是否有“过错”),没有其他法定情形的就按这个基本原则分割财产。
也就是说,离婚时财产如何分配可以协商解决。但是,一般情况下会遵循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原则。
照顾无过错方,双方其他因素大致相仿的情形下,可对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或女方适当多分。
在我国在办理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在办理离婚时,应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这类相关的婚姻财产在办理时,应积极地按照我国的法律进行办理。相关的女方还应积极的提供相关的证据,可以多分一些相关的婚姻财产。进行相关的证据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