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遭受家庭暴力,女性该如何维权?
1、向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求助
《反家庭暴力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2、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起诉
《反家庭暴力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反家庭暴力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下列措施: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4、申请离婚并要求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如何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以下步骤:
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诉讼费。
第三,原告就其诉讼请求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据,比如财产的证据,孩子抚养的证据,双方分居两年的证据;
第四,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作为新时代的女性,如果遭受家庭暴力,当事人不应该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解决问题,这样只会让施加暴力的一方越来越肆无忌惮。要敢于维护自己的权益,用法律武器打退企图伤害你的人。请第一时间报警处理,维护自己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