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认证需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协议到公证机关办理即可。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去公证处办理的流程有:
1、 准备好材料(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
2、 双方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 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 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按照公证处规定的时间,凭收费单据领取公证书。
1、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需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婚前财产公证协议书。
男女双方在结婚前为了避免以后财产分隔可能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对双方各自的财产进行协议约定,对双方各自的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界定,可以有效的减少离婚财产分隔的纠纷和矛盾。需要注意的是,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好婚前财产协议后,应当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以取得合法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