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一般原则就是当事人不主张,法院不会主动审理。但是呢,离婚案件属于特殊的民事案件,即使一方起诉的时候,没有在起诉状当中列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要求,但是只要另一方提出,要求法院处理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法院就必须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并且要求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举证,如果能够证明存在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就会依法判决分割,如果财产比较难找,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令进行调查,并且以后任何时候发现了,都可以随时起诉。
所以说,即使一方起诉的时候没有提分割财产的要求,另一方也可当庭主张。不过,有些当事人可能出于各种考虑,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都不提分割财产要求,这也没有什么,离婚后随时起诉主张就可以了。法律上并没有限制。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因感情不和分居准予离婚的期限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为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之一。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期限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夫妻双方起诉离婚的时候,往往会对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一并主张。但是这也不是绝对情况,有的原告提出离婚诉讼,就是为让法院判离,只要符合法院认定的条件,就可以判决离婚,这和财产分割没有必要联系。当然,双方围绕财产分割闹出矛盾的,离婚后任何一方都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