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男方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女方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
2、财产的归属:明确男女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债务问题归属谁,详细列明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明细,并分配相关财产归属谁
3、落款。
如果双方约定婚内各自的财产归各自保管,这就等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所谓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也不涉及共同财产的分割,但这样的约定建立在双方都同意的基础上,否则的话,婚内双方或一方的收入都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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