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婆拖着不肯离婚如何处理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在实践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首先是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在第二次判离的可能就大大增强了。
二、什么情况下只能选择诉讼离婚
关于诉讼离婚的情形可概括为以下几种:
2、双方对离婚无异议,但对财产的分割、债务的承担、子女的抚养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5、一方人在国外学习或工作,无法回国;另一方在国内,想要离婚的。
6、双方就离婚、财产、子女等问题能达成一致意见,但是没有时间回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可以选择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走无争议离婚的诉讼程序解除婚约关系。
7、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想通过法院调解书的方式来增强协议的效力,也可以选择走无争议离婚的诉讼程序来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大多时候离婚其实都是需要当事人双方都达成一致,不过这却是针对协议离婚而言的。那要是其中有一方就是死活不肯离婚的话,意味着协议方式走不通,那么当事人可以考虑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满足了诉讼离婚的条件,最终就算对方还是不肯离婚,其实法官也是会依法准许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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