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镇集体企业剩余财产分配按照什么分配
剩余的净值资产按工龄进行分配,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没有改制,没有外来资金,没有职工出资,完全是靠劳动形成的积累。因公益拆除而终止得到补偿款在还清所有债务,集体资产是大家共同所有包括退休人员。这个就像出钱买房子,人家都是占股份的,相反的你只是企业雇佣的,真的清算,估计在职员工时间短的都不分钱。
我国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情况比较复杂,如果单纯按法律规定”集体所有制企业是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但实践中,大多集体企业的投资人不是所谓的劳动群众,有国有企业或国有单位,也有个人投资,更有很多集体企业是名义集体,实际个人挂靠,俗称”红帽子企业“。因此,集体企业改制中要清产核资和产权界定,确认投资人和权属。那么,最终剩余财产的当然归投资人所有。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综上所述,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城镇集体企业剩余财产需要按照职工的工作年龄来进行分配,换句话说,工龄越长的职工在公司破产时获得破产剩余资产的几率就越大些,没有得到的职工是因为自身的工龄太短没法享受这项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