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财产分割上诉状的内容是什么?
拆迁财产分割上诉状的内容有: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基本案情、司法判决情况、上诉请求、上诉理由、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上诉状,是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或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时使用的文书。
1.必须是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
2.必须是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定或判决不服提起的这里包括两层意思,只能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即高级以下人民法院所制作的裁判提起的,对最高人民法院制作的裁判,不能提起上诉;只能是对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判不服才能提起上诉,我国法院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不得再提起上诉。
3.必须是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提起的即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制作一审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不能超期,也不能越级
4.是当事人针对一审判决或裁定在认定事实、运用法律或程序上存在的问题提出的。
二、上诉状分类
1.刑事上诉状
是刑事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判决或裁定不服,在法定上诉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或变更原审裁决或重新审理而提出的诉讼书状。
2.民事上诉状
是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或裁定,依法定程序和期限,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变更原审判决或裁定,或重新审理的书状。
3.行政上诉状
是行政诉讼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对行政案件做出的裁定或判决,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撤销、变更原裁判的一种法律文书。
拆迁财产分割上诉状应当着重围绕上诉的原因以及需要达到的上诉请求来进行,一般情况下,只有对到司法判决的结果不满意或者有异议的情况下,当事人才可以向上级司法机关申请上诉,并具体说明上诉请求和上诉原因,上级司法机关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认定或者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