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方之前分割了财产之后又复婚,这种情况的话,那么一般是不按照共同财产来进行计算的,对方离婚所得的财产应当是属于个人财产,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
离婚协议在双方离婚办理离婚登记后就生效了。双方是否复婚不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
换句话说,如果一套共同财产的房子离婚时协议归一方,那么再复婚也算那方个人财产了。
当然,双方如果有特殊约定,以约定为准。
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而复婚实际上就是第二次结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的当事人在分配这类财产时,应积极的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对婚姻当事人双方的婚姻财产进行分割。属于婚姻当事人个人财产的,可以不予分割,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我国的民政部门和人民法院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