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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有不少夫妻会互赠礼物表达感情,比如手表、戒指等等。名贵点的,可能还会赠送对方房屋。那么,夫妻房屋赠与是否有效?而夫妻之间进行的房屋赠与具体又该怎样来办理呢?以下是对这两个问题的具体介绍。
1、夫妻签订房屋赠与协议,表明一方愿意赠与房屋,另一方愿意接受房屋;
2、为了保证夫妻房屋赠与协议的权威性,可以办理夫妻房屋赠与公证。当然,夫妻房屋赠与公证不是必须的。
3、夫妻双方携带房屋赠与协议及公证书,前往房屋主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俗话说,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对于有效的夫妻房屋赠与协议,在夫妻过户以后,房屋归属于夫妻另一方所有,成为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夫妻一方不可能把自己的财产赠送给自己。因此,夫妻房屋赠与离婚怎么分割?这要取决于所赠与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个人财产。
(一)房子未过户
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未过户的,根据上文的描述,未过户的房产属于原产权人。也就是说,即使签订了房产赠与合同,赠与方还可以在赠与合同生效前撤销赠与合同。因此,未过户的赠与房产属于未到手的财产。离婚时按照房子的产权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分割时按照个人财产进行分割。一方参与共同还贷的,共同还贷的部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房子过户的
根据上文描述,夫妻房产赠与,房子过户的,赠与合同已经生效。过户的房产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分割,按照夫妻个人财产,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赠与的,则一般都是会认定为有效行为。需要提醒的是,夫妻房屋赠与中,房子的过户是十分重要的。尤其是新婚姻法规定,房子没过户的话,是可以撤销夫妻房屋赠与的。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海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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