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婚前财产给父母婚后可以重新分吗?
可以重新分配,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如一方有赠与的意思表示,而另一方无愿意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又或只有一方愿意接受赠与,而另一方无赠与的意思表示,赠与均不能成立。
我国法律允许赠与时对受赠人附设一定的义务,也可通过附条件(或附期限)来调整赠与的法律效力。但附条件(附期限)的赠与和附义务的赠与有着严格的区别。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其所附义务与赠与合同自身的法律效力无关,不会因所附义务而解除或延缓赠与的效力。而在附条件(附期限)的赠与中,条件(期限)的成就与否直接关系到赠与的生效或解除。我国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或经过公证的赠与除外。财产转移后,在法定条件下,赠与人也可向受赠人索回财产。
已经赠与的东西想要回来是赠与人的撤销权。赠与人撤销权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
(一)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1、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
3、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
但下列三种合同赠与人不可行使撤销权: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道德义务性质的;公证性质的。
(二)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1)受赠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第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第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2)应当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2、继承人或监护人撤销赠与的条件:
(1)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如果父母与子女针对于子女在婚前的财产的赠与有争议的话,那么只能够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问题。子女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撤销相关的赠与或者直接要求对赠与的金额进行相关更改。法院会根据实际相关的情况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