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子赠予和遗产继承应该怎么区分?
(一)遗嘱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而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国家或集体单位。
(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未明确表示放弃的,即视为继承。而受遗赠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未作出接受遗赠表示的,视为放弃,即丧失受遗赠权。
二、房产遗赠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1、据以确认受遗赠权的遗嘱必须是合法有效的遗嘱 。遗嘱无效,当然导致遗赠的无效。
3、遗赠人须为缺 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 活 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如果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而遗赠人又没有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则涉及这一必要份额的遗赠无效。
4、 遗赠人所立的遗嘱符合法定的形式 。 遗赠人设立的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遗赠无效。
5、受遗赠人须为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 。先于遗赠人死亡或者与遗赠人同时死亡的公民,不能成为受遗赠人,因为其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6、遗赠的财产须是在遗赠人死亡时能够执行遗赠的合法遗产 。如果遗赠财产不属于遗产,或者于遗赠人死亡时该项财产已不存在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执行,则遗嘱无效。
三、遗嘱继承的特征有哪些?
遗嘱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l)是单方法律行为。遗嘱体现的是遗嘱人本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单方意思表示,只能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为之,其他人不能代理,不得干预。
(2)是正式法律行为。遗嘱人设立遗嘱必须符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继承编中规定的遗嘱形式,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3)是遗嘱人死亡后才生效的法律行为。
房子的赠予和遗产继承这两者之间没有任何的可比性的,最简单的区分方法就是遗产继承肯定是发生在被继承人去世以后的,但房子赠予则没有时间上的限制,产权人在生前也可以把本人名下的房产无偿的赠送给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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