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刘××,男,生于××年×月×日,汉族,××××公司员工,住××市××路××号×××室;
陈××,女,生于××××年×月×日,汉族,无业,地址同上。
刘××与陈××于××××年×月×日经人介绍结婚,婚前了解不深,认识三个月后即结婚,婚后因性格不和,经常吵闹,无法共同生活。因结婚时间很短,没有子女,没有共同财产,双方一致同意离婚,达成如下离婚协议如下:
1、双方自愿离婚,达成一致意见;
3、没有子女;
4、婚前陈xx带过来的财产仍属于女方个人所有,由女方带走。
协议人:刘××(签名) 陈××(签名)×××年×月×日
二、签了离婚协议书后反悔怎么办
登记离婚时双方自愿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但一定条件下可以提起通过诉讼重新分割。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会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对于那些采取协商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的男女双方,即使没有财产争议,也是一定需要拟定并且签署离婚协议的,此类离婚协议之中,需要载明双方没有共同财产,没有财产争议等内容,此外,也需要说明没有共同财产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