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离婚后约定给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可以撤销吗?

一、离婚后约定给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可以撤销吗?

离婚协议约定将共有的房产归女儿所有,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目的赠与行为。鉴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定,这种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且离婚协议的其它内容已经履行的情况下,应当视为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房产行为依法不能随意撤销。 夫妻共有财产赠与子女有别于普通民事主体之间的赠与,这种赠与表面上也体现了赠与的“无偿”特性,实际上往往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及其它附随义务紧密相连。

二、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该规定有两层含义:一是夫妻双方对于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是可以约定归属的;二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赠与“给夫妻另一方的。

男女双方在离婚时将夫妻共有的财产赠与给子女,其性质与一方婚前财产赠与另一方无本质区别。男女双方在离婚时同意赠与子女房产,并以离婚协议的形式以明确该意思表示,体现了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无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这种赠与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与婚前财产赠与夫妻另一方亦无本区别。登记离婚后,受赠人即有权要求赠与人为其办理赠与房产的过户登记手续,赠与人不得拒绝履行离婚协议的附随义务及主张撤销该项赠与。如果赠与人可随意撤销赠与,一是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二是违反了当代契约签字生效的原则;三是恶意利用赠与的撤销达到既离婚又占有财产的目的,给子女或原配偶造成了经济损失和新的精神伤害,也给法院增加了诉累,因此引起的社会负面影响显而易见。

合同法中确实规定了,约定的财产在没有正式交付时,是可以撤销的,但涉及到离婚后约定给未成年子女的财产,虽然子女未成年无法接受财产,但由于离婚协议中已经明确规定,这也是离婚的条件之一,因此在法律上是不可以撤销的,必须按照离婚协议的相关条款来执行。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撤销  撤销词条  未成年  未成年词条  子女  子女词条  财产  财产词条  离婚  离婚词条  
财产分割

 如果是户内出轨财产分配

一、如果是户内出轨财产分配夫妻一方有过错在先离婚的,有过错一方对共有财产应该不分或者少分,即便是在离婚后一年内发现有共同财产没有分割,仍然可以主张。致使夫妻感情...(展开)

财产分割

 上海离婚财产调查怎样取证

现代社会,对于离婚,我们似乎已经司空见惯。上海属于我国一线城市,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离婚率也是高居不下。离婚过程中,关于财产的分割是大家比较关注的话题。由于现...(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