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典》将废止。
房子是一个家庭最重要的固定资产,很多年轻夫妻准备结婚之前,都要买一套房子作为婚房。在办房产证的时候,有时会写上一个人的名字。当然,房产证加名字也是允许的。我国民法典对房产证加名进行了明确规定,那么,民法典后房子加名字的手续是什么?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民法典后房子加名字的手续是什么?
1、婚前加名
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想要加上另一半的名字,需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
2、婚后加名
夫妻婚后,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想把对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费用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
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如果是婚前购房但存在共同还贷,但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时,根据民法典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如果有贷款未还清,还要区别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确定。如果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综上所述,房产证加名分为两种情况,婚前加名及婚后加名,因此,新民法典后房子加名字的手续也有所不同。婚后加名比较简单,双方带着结婚证、房产证及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当地房管局办理即可。费用也很低,只涉及到少量工本费。其实,婚后加名意义不大,如果房子是婚后购买的,不管写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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