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清算后财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破产清算后财产分配的规定是按照《破产法》当中分为两个步骤来进行剩余财产的分配,包括确定分配方案和执行分配方案。
确定分配方案
《破产法》规定,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
①拥有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据;
②讨论和通过和解协议草案;
③讨论和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
人民法院或债权人会议均有权在必要时召集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的决议一经通过,便对全体债权人发生效力,全体债权人必须执行。剩余财产的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还应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
二、执行分配方案
剩余财产分配方案确定后,应由清算组立即开始执行。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应由清算组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在实际工作中,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方案应有所不同。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按合同、章程的规定或出资者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公司章程、合同中已专门说明了有关财产的分配办法,则应按规定进行分配;如果没有在合同、章程、协议中作出明确规定,董事会也没有就此作出任何决定的,则应按合资法的规定,按投资各方的股权资本比例进行分配。
如果上述分配方案董事会已经通过并得到审批机构批准,清算组即可按上述方案实施。
关于破产清算后剩余资产归谁,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概介绍。破产清算后对于剩余资产的分配是需要分配方案的,这些资产也要依法分配给债权人,债权人清偿后再分给股东,但需要清算组提出一个分配方案。
破产清算在我们国家是对于破产企业所做出的,在这个过程当中的话,它也是有很多的步骤,必须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履行,比如说分配方案是需要首先提出来的,而且是由清算组和债权人会议讨论决定,只有这样才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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