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可以直接去法院申请撤销,否认财产分割行为的效力。在使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私自的行为,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合法收入等,原则上,都是夫妻共同财产;非为家庭日常生活使用的,大额财产的处理,应当遵循共同协商的原则;夫妻一方无权擅自处理。已经处理的,除善意第三人外,原则上无效,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的,应当赔偿损失。
出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分的,双方应协商一致,一方单独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明显是一种无权处分行为。在夫妻另一方事先不知情,事后不予追认的情况下,无权处分行为应认定为无效。无处分权人擅自处分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因此夫妻中受害方可以行使物上请求权,请求法院返还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中处分权是所有权中的重要权能之一,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财产利益。
1、处理权平等
2、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该处分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该善意第三人。
3、承担一定的义务
家庭生活的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不足时,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分担。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所负债务,由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时,则由个人财产负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双方的,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如果有擅自赠与他人或者藏匿财产行为,当事人可以去法院申请撤销,法院经过调查宣告无效。对于恶意转移财产的,法院在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可以少分或者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