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前妻到家里来探视孩子怎么办的这个问题。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对于已经离婚的夫妻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可以以任何形式阻碍另一方探视孩子。在法律上称为探视权,在使用探视权的过程中有影响子女身心健康的事情发生,抚养孩子的一方可向法院提出终止探视权的行使。
一、前妻可以来探视孩子吗?
1、探视权是一项立法权利。这种权利是父母在亲子关系上享有亲权的体现。除非当事人在离婚或者是变更抚养关系的时候放弃这项权利,否则的话探望权就与直接抚养权都是同时成立的。而且这种权利是不需要确定的,而是直接享有的,需要协调的是探望的方式以及时间。
2、由于探视权的行使,是涉及到直接抚养子女那一方以及子女的利益的。所以修订后的《婚姻法》规定:“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是由当事人协议的;如果协议不能成立的话,则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确定探视权的行使问题上,有了当事人协议与法院判决两种形式,但是会遵循当事人协议优先的原则。
二、如前妻有以下行为可向法院提交探望权中止申请,一切以最终判决为主
1、我国的《婚姻法》有规定:对于拒绝执行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是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相关的个人以及单位也要协助执行。
2、有一点需要注意的就是,这里所说的强制执行的对象,只是拒绝履行协助责任的那一方而不是子女。因为大部分的探望权纠纷案件都涉及了人身问题,所以万一执行不当,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的伤害。
3、如果离婚以后,子女已经年满10岁,那么他们对于是否进行探望,已经具备了独立思考的能力了,所以人民法院会征求子女的意见,在子女不同意的情况下,是不能强制执行探望权的。所以,如果是一方不让另一方探望子女的话,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综上所述,前妻到家里来探视孩子怎么办?如果前妻有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的话,应当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终止探望权。如行使探望权的一方没有对子女造成不良的影响,任何人都不可以拒绝或以任何形式来阻止行使探望权的一方看望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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